回应对拥有 150 年历史的 IETT 的指责

回应对拥有 150 年历史的 IETT 的指责
回应对拥有 150 年历史的 IETT 的指责

IETT 总局最近几天有一些权力。 sözcü就他们提出的指控发表了声明。

IETT总局声明如下;

1- IETT企业现有的投标书;

作为IETT企业的总局; 确保竞争是我们在商品和服务采购招标中的主要目标之一,其中大部分是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实现的。

按金额计算,2019 年我们公开招标占总投标的比例为 74%; 到 2020 年达到 80%; 今年也增加到91%。

我们的车辆维修服务采购流程的现状如下表所示。 在我们为期 18-22 个月的维修招标中,所有这些都是在公开招标程序的框架内和公共采购机构的要求下进行的,至少有 30 家相关公司通过 EKAP 系统收到了文件; 至少有 3 个投标人为每个投标提交了报价。

IETT 车辆的维护由 5 家不同的公司进行,由于他们在参与的公开招标中提交了投标,因此赢得了他们参加的投标,因为他们的投标价格最低。

IETT

IETT 总局提供的服务是为了满足乘客的公共交通需求,考虑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持续和定期的工作。 为了使这些工作不间断地继续进行,根据《公共采购总公报》第 20 条的规定,在第 4734 号公共采购法的谈判程序中,在未投标阶段确保了服务的连续性。投标、投诉-异议投诉和法庭程序。

例如

国务委员会第 13 院在其编号为 E:2020/2809 K:2021/1335 的决定中得出结论,作为诉讼标的的投标的实现不存在违法行为,招标注册号 2019/706648,“5.115.000 公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采购(Kurtköy)”通过议价方式。

以同样的方式;

国务委员会第 13 议院在其编号为 E:2020/3373 K:2021/1333 的决定中得出结论,作为诉讼标的的投标的实现不存在违法行为,招标注册号2020/212646,《7.500.000万公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采购》,议价方式。

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这是《公共采购法第 4734 号》的基本招标程序,在对公开招标的投标提出投诉或异议或被取消时进行短期议价招标,透明度,竞争,在投标中确保平等对待和可靠性。

第4734号《公共采购法》第21条(b)项是根据《公共采购法》和《公共采购总公报》执行的,不存在违法或公共损失。

2-招标不存在竞争,中标数量和折扣偏低的问题;

在公共采购委员会第 2021/UH.II-686 号决定 (31.03.2021) 中,概括地说,“……作为评标的结果,唯一有效的投标留在投标中的事实并不意味着“不存在竞争,且所涉投标低于近似成本。因此,以基本原则为由取消《公共采购法》是不恰当的。” 在海湾合作委员会的许多决定中,都有一个决定,即使是一个有效的报价也可以被接受。

然而,在我们政府举行的所有公开招标中,有不止一个投标人提出要约,并与提交低于近似成本的最低有效投标的公司签订了合同。

错误; 根据在立法范围内进行的评估,在我们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的投标中高于近似成本的最低价格也是可接受的价格。 例如,在过去几年由我们政府举办的编号为 2017/36298 的招标中,与投标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该投标比大约成本高出 3.3%。

以审慎交易者的身份参与投标的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招标规格准备报价,(人员数量、车辆数量和要制造的公里数在招标规格中确定,他们在自由市场条件,通过从市场上获取投标并找到平均成本来计算近似成本。

3- 梅赛德斯奔驰 Türk A.Ş。 (MBT) 公司主张被阻止参加投标;

梅赛德斯奔驰 Türk A.Ş.,据称已被阻止参与投标。 (MBT),对于在 Metrobus Line 上服务的车辆,到“07.12.2020 公里公交车(2020 容量,583076 Conecto G)维护和维修服务采购招标”,为期 18 个月,招标注册号为 99.279.000/249 315. 然而,MBT 的报价没有得到招标委员会的评估,理由是它既提交了高于近似成本的投标,又给出了比最有优势的公司高 46% 的投标 (163.688.580, 00 TL)投标。

由于不同公司的反对,公共采购委员会决定取消上述投标,编号为 30.12.2020/UH.I-2213 和 2020/UH.I-2214。

取消招标后,直至进行新的公开招标,根据《公共采购法》第4734-b条,以议价方式进行了为期21个月的临时招标,并与MBT签订合同,中标, 至 2 年 31.03.2021 月 XNUMX 日止。

新的公开招标于 11.03.2021 年 2021 月 64219 日举行,投标注册号为 22/137.621.000,为期 249 个月,“389 公里公交车(XNUMX 辆容量,XNUMX 辆 Conecto g)维护和维修服务采购招标”。

它还参与了MBT公司的此次招标。 然而,投标仍然高于近似成本,比最有利的投标高出 9%(49.982.240,00 里拉),并且在审查招标文件时,MBT 公司的报价,参加投标所需的文件资格标准按第7.1条规定,因法人合伙人信息最新情况文件及管理层人员未盖章、签字,故根据《评标管理规范》第 31.5 条的规定,被排除在评标之外。

因此,在投标中投标的 MBT 公司没有被阻止,MBT 也没有就此向我们的政府或公共采购部门提出投诉。

总之; 在所有投标中; 通过与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公司签订合同,以低于近似成本的价格提交最合适、最有效的报价,确保资源的有效和高效利用。 尽管如此,我们对我们拥有 150 年历史的机构的名称在我们的加齐议会以不适当的投标主题被提上议程表示遗憾,并宣布有关该主题的所有文件和信息都可供检查我们国家的授权单位。

我们恭敬地将它呈现给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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