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动机功率低于 160 千瓦 (kW) 且需缴纳 10% 特别消费税 (SCT) 的电动汽车的基本起征点已从 1 万 250 万里拉提高到 1 万 450 万里拉。
有关该主题的总统令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生效。 根据该决定,基于仅配备发动机功率低于 160 kW 的电动机的乘用车的 SCT 费率,SCT 基准发生了变化。
根据该决定,适用 10% SCT 税率的相关汽车的基本门槛从 1 万 250 万里拉提高到 1 万 450 万里拉。
根据获得的信息,其目标是以较低的成本提供仅配备电动机且符合上述税基起征点的汽车。
该法规旨在鼓励对使用传统燃料的汽车的需求转向不排放废气的汽车,同时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