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地震区“货物卸货”通告

发布地震灾区物资疏散通知
发布地震区“货物卸货”通告

由于我们部与环境部、城市化部和气候变化部的共同努力,在地震区 毁了立即拆除 ve 严重损坏 包含进入/不进入建筑物疏散货物规则的通告由我们的 AFAD 主席团发布。

通知中强调,不得进入已损毁、紧急拆除的建筑物。

还解释了如何进入将进行受控疏散的建筑物以及可以带走什么。 还强调,疏散将在州长和区长的协调下以及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根据这个,

  1. 在灾区 毁了 ve 待拆楼 严禁进入确定为性质的建筑物,严禁携带物品,即使是短时间也是如此。
  2. 所有严重受损建筑物的入境许可和商品采购将根据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任命的专家报告进行评估。
  3. 将根据专家编制的建筑物疏散报告进行规划,使建筑物被确定为严重损坏的公民在30天内不会对建筑物的损坏状态提出异议期间,就能带走自己的随身物品。
  4. 这些计划将在通讯帐篷中与我们的公民分享。
  5. 在专家报告中 不能输入 如果写了,就不允许进楼,以保证生命安全。
  6. 控制30分钟可进楼 如果提交了报告,则只允许在 30 分钟内购买贵重物品(护照、贵重文件等)。
  7. 控制2小时可以进楼 如果给出报告,最多 2 人将能够在 4 小时内进入大楼取回他们的物品。 (严禁任何固定在结构上并在拆卸时会引起振动的活动。严禁拆卸厨柜、暖气芯、PVC门窗、安装在各种结构上的组件、电气和照明装置, ETC。)
  8. 疏散工程的一般协调将由总督/地区总督提供。
  9. 疏散将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所有规则。
  10. 疏散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余震等),必须停止疏散时,将立即终止疏散,并将此情况记录在案。
  11. 对于不允许入境或物品无法撤离的我国公民,将提供额外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