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 81 号通知“具有通过优势的车辆”

内政部关于具有通过优势的车辆的通知
内政部的 81 通函“具有通过优势的车辆”

内政部最近对公民关于使用未经授权的频闪灯的投诉采取了行动。 我部已向 81 个省省长发出关于“具有通过优势的车辆”的新通知。 他要求各省长在年底前进行持续和密集的检查,以防止未经授权的灯光/声音警告标志(闪烁)和使用通行权。

在发给各省的通知中,在第 2918 号公路交通法题为“具有超车优势的车辆和驾驶规则”的相关条款中,关于使用灯光和声音警告标志的规则和原则,适用的规则在驾驶这些车辆的过程中,确定了“具有通过优势的车辆”,并称其在2021年生效的条例范围内

有人指出,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具有过境优势的车辆只能在执勤时/为其目的使用,前提是它们发出声音和可见的通行标志,不会危及生命安全和公众财产。

擅自使用过渡权者将被处以行政罚款

通知中还指出,对使用不必要的通行权的司机处以行政罚款,尽管这不是强制性的,以及在车辆中拥有和使用上述设备的司机,尽管他们没有通行权。

特别是,考虑到市民对最近一段时期内擅自使用频闪灯危及交通安全的投诉,以及来自省长的未经授权的灯光和声音警告标志,以防止使用路权,并提高公众意识; 要求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加大检查力度,并将这些活动有效、密集、持续地持续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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