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向81个省级省发出关于在封闭区域使用口罩的通知

关于在密闭区域使用口罩的通知已送达省
已向81个省级省发出关于在封闭区域使用口罩的通知

在冠状病毒(Covid19)流行期间,有关社会生活功能的程序和原则由卫生部根据流行病的总体进程和卫生部的建议发布的通知确定,并与省/区卫生委员会的决定。

口罩的使用程序和原则是抗击疫情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根据我们之前的通知,考虑到最近的流行病进程和卫生部的建议,重新安排了口罩的使用程序和原则,以及取消了在开放区域使用口罩的义务。

在卫生部的信中;

“在大流行来临时,随着流行病的影响减少,疫苗接种的传播,以及与过去相比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较小,采取的措施在个人层面上应用变得很重要。 ,而不是像在世界上那样在我国社会的每个方面都采取限制的形式。 出于这个原因,在个人责任的框架内,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疑似疾病患者以及与高危人群接触的人继续使用口罩来保护自己和环境并服用提醒剂量是很重要的。

在这方面,根据 COVID26 科学顾问委员会 2022 年 19 月 1000 日的建议; 取消所有学校,包括开放和封闭区域的口罩要求,但在公共交通和卫生机构继续使用口罩一段时间,直到我国每日病例数降至XNUMX以下,关于使用的程序和原则封闭区域的口罩据悉变更如下。” 这些问题已转达我们的部。

在这种情况下,截至 27.04.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1. 除公共交通车辆和卫生机构外,所有封闭区域强制佩戴口罩的做法已终止。
  2. 在公共交通车辆和卫生机构的封闭区域,使用口罩的义务将持续到做出新的决定(如果每天的病例数低于1.000)。

我们的省长将根据上述原则及时采取省/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决定,并且不会中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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