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金收入的人的截止日期是 31 月 XNUMX 日!

有租金收入的人的截止日期是 31 月 XNUMX 日!
有租金收入的人的截止日期是 31 月 XNUMX 日!

独立会计师兼财务顾问 Emre Özerçen 表示,租金收入纳税人应在 01 月 31 日至 2021 月 1 日晚提交申报,以申报 31 月 XNUMX 日至 XNUMX 日会计期间的房地产资本收入收入。 XNUMX 年 XNUMX 月。

Özerçen在告知房地产资本收入的取得采用“征收原则”时表示,按照这一原则,租金收入必须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收取,才能征税。

Özerçen 指出,有些情况下不适用征收原则,“如果提前征收未来几年的租金,则该收入被视为相关年度的收入,而不是征收日期。 个人无需申报 2021 年的租金收入,住宅最高 7.000 里拉,工作场所总租金收入最高 53 里拉。 如果不止一个人是住宅的股东,则每个合伙人分别适用例外情况。 如果财产和权利为股份所有,则每个合伙人只需在2021年2022月和31月分两期等额申报所获得的租金收入中与其份额对应的租金收入; 第一期必须在 2022 年 2 月 1 日之前支付,第二期必须在 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支付。

电子申报机会

独立会计师和财务顾问 Emre Özerçen 提供了以下信息:“申报收入仅包括房地产资本收入的纳税人可以使用他们将收到的用户代码、密码和密码直接在电子环境中发送其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税务局,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发送电子报税表。他们还可以通过授权的专业人员以电子方式发送。 在对租金收入征税时,所得收入的净额采用实际费用法和一次性费用法两种方法确定。 对所有不动产选择实物或一次性费用方法。 其中一部分选择实际费用法,另一部分不能选择包干费用法。 选择一次性费用方式的纳税人,除非经过两年,否则不能恢复实际费用方式。 选择包干费用法的纳税人,可以从实际支出中扣除其收入的15%作为包干费用。 出租人不得适用包干费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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