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尔总督采取新措施保护公共交通中的社会距离

伊斯坦布尔省采取新措施保护公共交通中的社会距离
伊斯坦布尔省采取新措施保护公共交通中的社会距离

伊斯坦布尔市长宣布了维持公共交通中的社会距离的措施和决定,自13年2020月05.00日星期一XNUMX:XNUMX起生效。

伊斯坦布尔总督的声明说:

有关保护公共交通车辆中社会距离的措施和决定,为了保护公共交通车辆中的社会距离,由省卫生总局对在伊斯坦布尔(陆地,海洋和铁路系统)内运行的公共交通车辆(地铁,地铁,马尔马里,电车,IETT,私人公共交通工具)进行保护。公交车和Istanbul Bus Inc.(包括):

1-) 所有驾驶员和乘客都必须戴口罩。 那些不戴口罩的人不应被带到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未戴口罩的驾驶员和乘客应处以个人罚款,

2-) 由于缺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在载客量不超过载客量的50%的情况下”的社会距离的保护;

  • 乘坐的乘客不超过座位数的50%,
  • 将站立的乘客数量限制为不超过坐下乘客的一半,
  • 将车辆中两人座座椅的走廊侧留空,确保乘客可以在靠窗的座位上行驶,

3-) 为了使旅行或在车站等候的乘客更容易遵守社交距离,在车站和车内进行必要的标记(标签等)

4-) 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站点中的液态手部消毒剂。

5-) 根据第1593号一般卫生法第282条对违反上述措施的人处以行政罚款。

6-) 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作出安排,增加出行次数,并向我国人民公布有关规定,以保护车辆中的社会距离并防止我们的公民受害。

  • 该决定将于13年2020月05.00日星期一从XNUMX开始执行。

成为第一个发表评论的人

留下回应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将不会被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