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铁路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评估和出售资产监管的。
铁路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土耳其:
土耳其铁路机行业JOINT STOCK COMPANY需求出售资产进一步评估和法规
第一章
目的,范围,基础和定义
目的和范围
第1条 - (1)本法规的目的是: 工业股份公司的土耳其铁路机废料,多余的轨道车辆,汽车,工程机械,机床,原材料供应和设备,半成品及调节与销售有关的程序和原则会被识别为更换零件。
支持
第2条 - (1)本法规是根据8 / 6 / 1984公共经济企业第233号法令的规定编写的。
定义
第3条 - (1)在本规则中;
一)数量:土耳其的铁路机械工业集团公司进行总局内捡的某些服务和/或应用技术和行政部门,
b)一般导演:土耳其铁路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干事,
c)废料:由于其变形而过期,可修复和/或具有成本效益,不经济,减少或未使用的技术损坏,但表现为废料,机械,机械,设备,备件和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ç)剩余资产:本公司拥有的各类铁路车辆,工作机械,工作台,设备,固定装置及备件及主要材料,半成品,5年度及以上不得转移,不得因超出需要而使用或消费。和制造的材料,
d)投标人:提交投标书的真实和法人,
e)销售授权:由董事会决定的销售授权限制内的授权机构,
F)公司:土耳其铁路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g)车辆:所有机动和非机动运输车辆,
i)担保书:由土耳其居民保险公司将银行提供的担保书作为保释金担保保险的一部分
1H)执行管理:土耳其铁路机械工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我)董事会:公司土耳其铁路机械工业公司董事会,
它是指。
基本原则
第4条 - (1)主管部门的相关单位负责确保透明度,平等对待,可靠性,必要时的保密性,适当和及时的销售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部分
确定和评估过程
检测程序
第5条 - (1)为了确定车辆是废品还是剩余,它们是通过根据5 / 1 / 1961号车辆237第13条规定并且注明日期为XNUMX的委员会制造的。
(2)确定车辆以外的资产是否为废品或盈余(不移动的材料除外)由经资产所在单位经高级管理层批准设立的委员会进行。
(3)5负责与材料部门和生产计划与控制部门协调,确定多年以来不会移动的材料。
价值升值交易
第6条 - (1)价值评估委员会应由至少三名由执行管理层确定的成员组成,前提是两名人员是该业务的专家。
(2)其中一名成员由执行管理层任命为委员会主席。 委员会与全体成员召开会议,并以多数票通过决定。 成员对他们的投票和决定负责,不能放弃投票或放弃投票。 如果是反投票,对方游戏的持有人应签署佣金决定的理由。
(3)委员会最迟应在30天内完成其工作。
(4)委员会成员在决策中是独立的,不能干涉他们的职责,也不能被告知他们的职责。
(5)委员会可在其所需事项中参考相关部门或人员的信息。
(6)各种价格调查均由高级管理层设立的价值评估委员会进行,估算值不含增值税。
第三部分
销售
出售车辆
第7条 - (1)剩余或报废车辆的销售交易应按照车辆法第13条和20 / 3 / 1971部长理事会决定的规定进行,编号为7 / 2156。
销售废料
第8条 - (1)如果确定除车辆以外的资产是废品,则报废的资产将交付给材料部门。 材料部根据废料销售程序和部长理事会法令20 / 3 / 1971以及编号7 / 2156向机械和化学工业管理局出售此类材料。
出售剩余资产
第9条 - (1)确定超出车辆以外资产的资产将交付给材料部以开始销售交易。 资料部要求TCDD总局及其子公司提供剩余资产。 3 / 7 / 2003注明日期和第4916号各种法律和财政部关于法律的组织和职责的法律修改法令第37条款在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在需要的情况下进行。 未售出的剩余资产清单由材料部门发送给第三方,用于销售和销售给贸易和市场部。
设立销售佣金
第10条 - (1)董事会选定的销售佣金,用于销售汽车,其他销售代表; 该单位至少由两名人员组成,一名来自商务部,一名来自财务部,一名来自材料部。 除非有要求,否则被选为原始成员的替代成员的成员不能来自不同的单位。
(2)其中一名成员由销售人员任命为委员会主席。
(3)招标文件的副本应在公告后三天内发送给招标委员会成员,以确保他们进行必要的审查。 招标过程文件可由贸易和市场部的委员会成员审查。
(4)如果主要成员因许可,报告,转让和类似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离开办公室,替补成员应代替他们。 在这种情况下,主要成员的借口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会主席,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销售佣金的职责和权力
第11条 - (1)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如下:
a)根据选定的销售方法进行销售交易。
b)通过检查根据所选销售方法收到的投标保证金来评估和评估投标。
c)如果由于审查投标或拒绝提交的所有投标而认为给出的价格不充分,则取消投标。
ç)如果认为价格足够,则决定销售。
d)在销售交易质量要求时应用相关人员的信息。
e)销售委员会与全体成员召开会议,并通过多数票决定。 成员对他们的投票和决定负责,不能放弃投票,也不能投弃权票。 如果是反投票,对方游戏的持有人应签署佣金决定的理由。
f)销售委员会成员在决策中是独立的,不能干涉他们的职责,也不能对他们的职责提出任何建议。
g)销售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已提交给销售人员批准。 销售佣金决定在根据销售授权限制获得批准后最终确定。
销售程序
第12条 - (1)以下程序适用于本法规范围内的销售:
a)封闭式招标程序。
b)拍卖程序。
c)直销程序。
(2)销售人员应根据销售的性质确定将采用哪些或哪些程序。
(3)销售佣金可以最终确定以上述程序之一开始的投标,前提是在公告和规范中规定将继续进行投标的投标人。
封闭招标程序
第13条 - (1)封闭式招标程序是指所有投标人可以在密封的信封中提交投标的程序。
(2)如果出价超过估计价格,则可以根据销售佣金的决定和销售人员的批准执行销售佣金。
拍卖程序
第14条 - (1)由销售委员会确定的投标人,他们已经提供了所需的抵押品并且已经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必要条件,可以参与通过拍卖程序进行的拍卖。
(2)在拍卖的每个阶段提交的投标中可以增加的最低金额,以及所要求的初始价值,由佣金确定。
(3)如果出价等于或高于初始价值作为拍卖依据,投标人应继续拍卖。 投标人应通过增加先前的投标来提交新的投标。 如果在此次拍卖中没有新的出价,委员会主席宣布招标将在最后一次竞标中完成,如果在公告后没有到达,则拍卖结束。
(4)拍卖交易以分钟记录。 会议记录由委员会成员和投标人签署。
直销
第15条 - (1)根据第4916号法律第37条规定,因使用而未使用或过剩的建筑机械,机械设备,固定装置,工具,设备和材料,提供给市政府,省级特别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发展合作社,灌溉合作社,灌溉工会和其他公众董事会有权通过双方协议出售,出租,出售和租赁公司及其机构,并直接销售而无需采用其他销售方法。
(2)在这种方法中; 获取抵押品,准备规格,宣布和签订合同不是强制性的。
第四章
招标准备和参与规则
准备招标程序文件
第16条 - (1)交易文件由贸易和市场部为每个要招标的工作准备。 本文件包括与招标过程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收到的程序,招标文件,公告文本,投标人提交的申请或要约,确定委员会,评估委员会以及销售佣金会议记录和决议。
规格和合同
第17条 - (1)管理工作,合同和技术规范,如认为必要,应发布并包含在招标交易档案中。
要包含在规格和合同中的事项
第18条 - (1)在规格和合同中,根据销售交易的性质,除特殊和技术条件外,还应包括以下事项:
a)缔约方。
b)销售主题。
c)测量,特征和数量。
ç)视力证明。
d)增加限额。
e)参与投标和放弃投标的条件。
f)招标方式。
g)转移,交货地点和条件。
ğ)缔约方的义务。
h)合同期限。
ı)付款条款。
i)临时和确定抵押品的数量以及将被接受作为抵押品的金额。
j)保证和退回文件。
k)单一价格和/或合同价格中包含的费用。
l)犯罪情况。
m)合同的终止和清算。
n)为需要参加投标的人寻求财务和技术资格。
o)投标的有效期。
ö)争议解决地点。
p)合法居住地和/或通知地址。
r)合同是否得到公证人的批准。
s)可能认为必要的其他问题和先决条件。
那些不能参加招标的人
第19条 - (1)以下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代表他们自己或他人直接或间接参与:
a)根据“公共采购法”第8条的规定,暂时和永久禁止参加公开招标的人员。在第4号反恐怖主义法范围内被判犯有罪行或有组织犯罪的人。
b)公司销售人员和董事会负责人。
c)负责准备,执行,最终确定和批准与公司主题相关的各种招标程序的人员。
ç)第(b)和(c)段所述人员的配偶和血缘亲属,最高可达三度,亲属可达二级,收养和领养者。
d)(b),(c)和(ç)项中指定的合伙人和公司(股份制公司除外,这些人未分配给董事会或不拥有超过10%的资本)。
e)外国投标者由总统根据4734法第53条第(a)款(b)项(b)项决定采取的决定确定。
f)公司结构内的基金会,协会,工会,投票箱等组织或与公司相关的任何公司以及这些组织所属公司的公司都不能参与这些主管部门的投标。
g)安全总局或与其有关的通知恐怖主义组织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及麻省理工学院与该主题有关的外国人和真实人。
(2)尽管第一款中有禁令,但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其临时担保应记作收入作为罚款。 此外,如果在评标期间无法确定此决定,如果对其中一项作出销售决定,则该保证应记作收入作为罚款,销售将被取消。
(3)在提交部分投标的情况下,尽管有上述禁令,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然被取消,其担保应记作收入作为罚款。
(4)关于第一段(g)段所述通知的原则和程序应由主席确定。 发现属于本条范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但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保证。 在同一范围内参与执行交易的公职人员不承担法律,行政,财务和刑事责任。 使用根据本款规定进行的活动范围内获得的信息和记录违反法律,给予,分发或者扣押给他人的人,应当按照土耳其刑法典第26 / 9号和2004的规定予以处罚。
禁止的行为或行为
第20条 - (1)投标人不得从事以下行为或行为:
a)从事恶作剧或企图从事欺诈,承诺,威胁,渗透,利益收益,协议,契约,贿赂或其他销售方式。
b)犹豫投标者,防止参与,提供或鼓励投标者进行交易,以影响竞争或销售决策的方式行事。
c)安排,使用或试图伪造伪造文件或伪造品。
ç)由投标人直接或间接代表他人或其他人提交一份以上的投标,但另类投标除外。
d)参加招标,虽然据称根据第19条规定它不能参加招标。
(2)决定禁止公司在一年内参与销售招标,对于那些被发现在第一段中采取行动或采取行动的人,并将临时担保记录为收入。 如果在评标期间无法确定这种情况,如果对其中一个进行了投标,则应当参与本公司的销售招标,对买方作出一年的决定,并将投标保证记录为收入,并取消投标。
(3)即使在出售后确定,土耳其共和国也有权根据“土耳其刑法”的规定对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或行为以及根据第5237号法律行事或构成犯罪的真实或法人进行刑事诉讼。向检察官办公室提出申诉。
第五节
招标程序
招标公告
第21条 - (1)投标书应在投标日期前至少7天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合格公司。 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可以通过其他程序公布招标。
(2)公告后,投标条件不得变更至关重要。 但是,当强制要求修改时,经销售人员批准,修改应按照公告的相同程序公布,并在必要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强制性问题
第22条 - (1)广告;
a)姓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主管部门的互联网地址,
b)受投标货物的规模,特征和数量,以及适用的招标程序,
c)投标地点以及投标地点和日期和时间的提交地点,
d)如果要确定的规范和其他文件可以在收费或不收费的情况下获得,
d)与收到抵押品有关的事项,
e)公司不受8 / 9 / 1983第2886号国家采购法的约束,可以自由举行招标,
f)根据销售性质认为必要的其他先决条件,
它通过清晰易懂的表达来表示。
准备和提交提案
第23条 - (1)参与投标所需的所有文件,包括投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均应放在信封或包裹内。 投标人的姓名,商号,投标人的完整地址,投标所属的工作以及信封或包裹由投标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的印章。 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信封在打开之前会从评估中排除。
(2)在招标函中,应说明招标文件已经完整阅读和接受,报价应按照编号和字母书写,不得删除,报废和更正,必须由授权人员签名,姓名或商号。 如果建议价格的文本和数量存在差异,则该提案应从评估中排除。
(3)投标书应提交给公司,以换取编号收据,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在此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书不予受理,并且未经开封退回。 优惠也可以通过邮寄或货物发送。 要发送的投标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公司。 收到投标的时间由于延迟而不会被处理,由记录确定,并在未经评估后返回公众。
(4)提交的投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或修改,除非招标文件发生变更。
(5)在根据拍卖程序进行的投标中,如果投标人不在委员会中,则提交的投标书将被接受为最终和最终投标。
接收和开标
第24条 - (1)销售委员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的投标数量应以一分钟的时间确定并公布给服务员,投标应立即开始。 销售佣金按收货顺序检查信封。 信封在投标人和投标人面前按收据的顺序打开。
(2)检查文件是否不完整,是否适当检查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文件遗失或投标保证金未正式确定的投标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记录。 投标人和投标价格公布。 为这些交易准备的会议记录由销售佣金签署。
评标
第25条 - (1)销售佣金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标时使用的不明确问题。 然而,为了改变投标价格或进行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述条件的投标,绝不要求或进行本公开。
(2)如果缺少第24条规定以外的文件或文件中缺少无关紧要的信息,投标人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填写此缺失信息。
(3)投标价格中的算术错误由佣金根据单价进行更正。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投标,则投标保证金不在评估范围内,投标保证金应记作收入。
(4)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信息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从评估中排除,初步保证应记录为收入。 投标得到适当评估的投标人应进行详细评估。
(5)在封闭式投标程序中; 如果最合适的投标是由多个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应由拍卖程序中销售委员会的投标人继续进行,投标结束。 在这种情况下,不在场的人的投标应被接受为最终投标。 如果招标中没有投标人,则要求投标人提交最终书面报价。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平等,则应通过抽签抽签。
拒绝所有投标并取消投标
第26条 - (1)根据销售委员会的决定,公司可以自由拒绝所有投标并取消投标。 如果取消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对于拒绝所有投标,公司概不负责。 公司告知投标人取消投标的原因。
决定并批准销售
第27条 - (1)根据24第三条和25条款进行评估的结果,投标书应放在投标人处,价格最高。
(2)销售佣金将其合理决定提交给销售人员以供批准。
(3)如果投标已经至少举行一次,销售佣金可以考虑市场公平价格,以防出售的资产的投标标的价格低于下次拍卖的估计价格。
(4)销售代表批准或取消投标决定。
最终投标决定的通知
第28条 - (1)在投标决定获得批准后,所有投标者应在最迟五个工作日内以手工或挂号邮件的方式通知通知地址,以换取签字或传真。 投标人在作出决定通知后仍在招标中,成为买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隐私
第29条 - (1)从准备招标档案到批准销售委员会的决定,保密工作至关重要。 那些解释与这些事项有关的交易,通过违反保密要求和不必要地延迟交易而使其被审理的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执行。
第六章
担保
价值被接受为担保
第30条 - (1)被接受为抵押品的价值如下:
a)流通的土耳其货币。
b)保证书。
c)财政部和财政部发行的政府国内债券以及代替这些票据发行的文件。
(2)第一款(c)项中发行的证券和代替这些票据发行的文件,应通过增加名义价值的利息,作为与本金相对应的销售价值的抵押品。
(3)被视为抵押品编辑其在土耳其经营的担保银行或参与银行的反担保函。有关外国银行发行的允许在土耳其经营的立法的关注,担保函将在土耳其银行或其他贷方以外组织经营。
(4)担保可以被其他被视为抵押品的价值所取代。
(5)无论如何,主管机关收到的担保不得没收,不得采取任何预防措施。
临时保证
第31条 - (1)投标保证金由营业员确定,但不得少于投标人投标价格的3%。
(2)提交低于公司规定金额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排除在评估之外。
(3)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字母指定。 此期限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的三十天。
(4)保证书应提交给投标信封中的销售佣金。
(5)担保书以外的抵押品必须存入公司的银行账户或收银员,其收据必须在信封中出示。
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32条 - (1)投标后保留的投标人和第二个经济上最有利的投标人的保函将在投标后保留。 给予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予退还。
(2)如果招标中的投标人投资销售价格或给出最终保证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和第二个经济上最有利的投标人应退还。
(3)投标保证金应由公司退还给投标人或授权代表。
履约保证金
第33条 - (1)履约保证金由销售代表确定,不少于招标价格的6%。
(2)如果预先支付销售价格,则可能不会履行履约保证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34条 - (1)履约保证金应在确定销售交易已按照规范和合同条款进行并且不存在对公司的债务后予以退还。
第七章
协议
合同订立时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35条 - (1)招标中的投标人应签订合同。
(2)如果合同未签订,则投标人在没有任何抗议且没有进一步决定的情况下保留的投标保证金被记录为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销售代表批准,公司可以与提交第二个最合适的投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但是,为了与作为第二个最合适的投标人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必须按照28条款通知。
(3)如果第二个最合适的投标人未签署合同,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按照第二段规定的程序登记为收入,并取消投标。
招标合同
第36条 - (1)合同由公司编制,并由公司当局和买方签字。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公证人无需注册并批准合同。
(2)如果收款人是合资企业,合同应由合资企业的所有合伙人签署。
第八部分
杂项和最终条款
废除监管
第37条 - (1)日期为28年9月1997日,并在23124号土耳其铁路机器工业公司的官方公报中发布。 总局(TÜDEMSAŞ)的购买,销售和招标法规已废除。
力
第38条 - (1)本法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执行
第39条 - (1)本条例的规定,由土耳其铁路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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