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收入由交通部解释!

提交交通运输部的地铁收入
提交交通运输部的地铁收入

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部宣布,总统在官方公报上发表的决定提出的“夺取市政的地铁收入将使市政无法运作”的指控并不真实。

该部的书面声明如下: “关于对运输和基础设施部关于承接,接管和转移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地铁及相关设施的决定进行修正的决定,于01年2019月XNUMX日在官方公报上在某些媒体机构中发表”关于以下指控,认为以下解释是必要的:市政当局的地铁收入将被扣押,市政当局将无法使用。

通过如认为适当的董事会,而在今年2010的职责和655号法令的权力,交通运输部在法令和部长会议,投资金额的要求进行了修订,依法市寻找阀门负责设计城市交通系统所做的工作继续由市政府偿还一些地铁项目由交通部承担。

由市政系统计划2010 / 1115部长日地铁投资开始实行内阁决定,建设,收购和被转移到与交通运输部的协议,包括还款期限,施工完成后的偿还由财政部财政部和卫生部监测。

17.01.2019 7161上编号为“法修订法令的一些法律和法令税法”和655 KHK通过的有关文章中已经改变,01 2019月30761日号公报在法令颁布托尔巴以财政部和财政部监管所做的修改法在次级立法进行。

更改前由工信部开展地铁投资转移到市政当局运行被收集在国库账户的总收入地铁,人们设想市的其余部分被转移到库房15考虑个百分点。 最后,直到企业完成的全部时间和财政部的收入和地下运动的总收入受到控制退款已对额外的帐户来进行。

新安排所有地铁的收入仍然市政府。 法律和转让协议试图通过削减超过总要分配的股份的百分之5地铁投资的考虑一般预算税收征管市政府偿还先前建立的速度来满足。 考虑到投资金额的大小,分布在很多年了,但是收藏的公民开始从投资中获益是刚才提供。

不像说的新闻,市政当局获得这些变化的更大的价值将无法为他们在地下设施有自己的预算投入,财政部也有助于地方政府或由长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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