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地铁墙上写字的决定

地铁墙上写字案判决:被告人苏雷亚·S. (Sureyya S.) 因在 Haciosman 地铁站墙上写字侮辱伊斯坦布尔市市长卡迪尔·托普巴斯 (Kadir Topbaş) 并损坏公共财产而受审,被判处监禁总计21个月零20天的监禁。法院将处罚改为司法罚款,并责令被告支付 12 600 里拉。
虽然被告和原告没有出席在伊斯坦布尔司法宫第 28 刑事初审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但双方均由律师代表。法院法官宣布,由于陈述和陈述均已完成,因此决定举行听证会。
监禁改为罚款
法院以“侮辱伊斯坦布尔市市长卡迪尔·托普巴斯”罪判处被告 Süreyya S. 11 个月零 20 天,并以“损坏公共财产”罪判处 10 个月至 21 个月零 20 天,因在地铁墙上写下的文字而被判入狱。法院将处罚从每天 20 里拉改为司法罚款,并命令被告支付 12 600 里拉。
“我很生气,我有这样的叛逆”
被告 Süreyya S. 在上次听证会上的辩护中表示,“由于 Haciosman 地铁站的自动扶梯和电梯破损,病人和老人很难下到地铁。我的腿也不舒服。事发当天,一位比我大的阿姨因为要去医院,不得不被人带下楼。我帮阿姨。我已多次向所需地点提出书面申请。结果,没有修建破损的楼梯。 “我很生气,我也有这样的叛逆,”他说。被告表示,他写下涉案文章时写下了市长的名字,因为他认为自己对地铁负有责任,他表示自己对此感到后悔,“如果我有今天的智慧,我就不会这么做”。已经做到了。”
TOPBAŞ 提出申诉并要求 ULAŞIM A.Ş. 赔偿他的损失
卡迪尔·托普巴斯的律师还希望被告受到惩罚,理由是其委托人的个人权利受到损害和侮辱,伊斯坦布尔运输公司表示,更换了 2 块瓷砖,费用为 300 土耳其里拉,因为被告用不可磨灭的钢笔写下了文字,并要求应赔偿的损失。据称,被告并未赔偿涉案损失。
被要求判处最高 6 年监禁
伊斯坦布尔首席检察官办公室准备的起诉书称,嫌疑人 Süreyya S. 于 2015 年在 Haciosman 地铁站的墙上写字,并用该字迹侮辱了卡迪尔·托普巴斯。起诉书称,由于字迹无法删除,地铁2片瓷砖被更换,并以“侮辱公职人员罪”请求判处犯罪嫌疑人Süreyya S. 2至6年有期徒刑。履行职责”和“损坏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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