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检查期间未经检查的车主

未按时验​​车的车主注意:《关于贯彻落实劳动法及部分法律、法令修正案第七十九条及部分应收账款(关于车辆检验)的重组》的公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据此,根据《公路交通法》规定,未按时检查车辆的,必须在31年2014月5日(含该日)之前检查车辆。 与检查期结束后每个月必须征收 11% 的超额费用不同,截至法律公布之日,P-PPI 月度变化率将根据每月 2014% 的月率及其自该法公布之日起1年5月XNUMX日起,至车辆检验之日止,应征收的XNUMX%余款,在缴纳的情况下,免予征收。
整改范围包括自该法公布之日起11月XNUMX日起应进行强制检验但未按时检验的车辆。
公报中用公式和例子解释了要计算的金额,而不是超额5%。
对调整范围内1年2015月5日(含该日)后车辆检验的,按月加收XNUMX%的费用,并按逾期的零头加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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