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罚款通知中将考虑地址登记系统

交通罚款,考虑到地址登记制度在公报:解决与日交通行政处罚决定车辆的信息时,侵权行为成立的,诉讼规则,人口和公民事务部将从地址登记制度总局获得。
根据“公路交通法”和“收据,会议记录和书籍条例”的规定对行政罚款的收集和跟进使用的程序和原则的修正案,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因此,该法规的名称改为Yönetmelik关于在交通管理罚款决定会议的准备,收集和后续行动中应用的程序和原则的规定“。
对于那些不签署有关违反“公路交通法”规定行事的会议记录的人,将扣除“未签署”记录。 根据车辆登记牌,由主办方或监管机构签署的会议记录将发送给官员所在组织的相关单位。
交通管理罚款会议通知单,20标题为“调查超时未达到轻罪法”。 调查中的文章将在诉讼时效范围内作出。
违反交通管理罚款决定会议规则之日车主的地址信息来自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地址登记系统,如果没有,则从登记计算机记录中,如果不可能,则在车辆登记的书面或电子系统中并填写通知的相关部分。
对于地方当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通知的有关部门将根据地方当局的申报地址,根据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身份共享系统总局的地址填写,如果不可能的话。
车辆向车辆所有人发出车辆行政罚款决定时间的车辆,车主首先登记所有人的登记,由民政当局向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邮寄或电子通知将按照“电子通知规定”的规定作出。
有关通知会议记录的信息将在最终确定处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环境的形式发送给财政部税务局。
将在10营业日提供交通管理罚款的规定已从法规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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