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铁路管理授权规定

铁路局授权条例发布时间:铁路运输是有关“铁路局授权条例”的公布在官方公报日期19 2016生效八月自由化的最重要的法规之一。
铁路基础设施运营和铁路列车运营的铁路运输组织,代理人,经纪人领域,与会者对操作员站或站的活动的授权出版的指导方针。
根据运输,海事和通信部在本期《官方公报》中的规定,实体和公共法人实体和公司必须获得该部的授权证书才能进行所列活动。
根据这一决定铁路运营商和托运人的组织者和授权品种的代理规定,申请人的真实的人,以获得权威的证书或续订,公共实体或根据6102号法,保持商业注册,并依照有关授权范围经营的公司,它还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条件。
根据规定,货运或旅客列车运营商应证明其自申请之日起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百万。 授权文件的持续时间确定为10。
如果没有看到已经开始破产或类似交易的公司的财务重组,该部将取消该企业的权限证书。
铁路列车运营商将根据国家和国际法规向交通运输部提供保险政策,以在发生事故时履行其财务义务。 每次事件的最低保额不能少于20万里拉。
获得搜查令,更新和业务要求的变化,在授权指定的,有效的,安全的服务执行和监督秩序必要的信息来执行它,是经验中和所需的资格有一个管理机构。
法规,与6461文章与该州经济部的铁路基础设施领域和授权范围内全国铁路基础设施网络无限期授权的TCDD,3号法已指定为上转移到他的部分铁路基础设施运营商。
TCDDTaşımacılıkA.Ş加入了临时条款。 由于他是根据第6461号法律被分配为铁路列车运营人的,因此在授权证书期间,他仅获得过一次部级DB1和DB2授权证书的授权。 但是,为了使TCDDTaşımacılıkA.Ş.开始运营,它还必须获得法规中指定的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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