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服务领域的预期法规生效!

支付服务领域的预期法规生效!

支付服务领域的预期法规生效!

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对支付服务和电子货币发行和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监管(“支付和电子货币监管”)以及关于支付和电子货币机构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服务领域的公报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支付服务(“信息系统”公报”)已于 01.12.2021 年 31676 月 XNUMX 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编号为 XNUMX,并已生效。

在行业内期待已久的监管下,从资本、股权结构、基础原则到技术、基础设施、信息安全、风险和内部控制流程都有相当全面的规定。 SRP-Legal 创始人兼经理 Atty。 博士。 Çiğdem Ayözger Öngün 在总结支付和电子货币监管问题的声明中说:“作为 SRP-Legal,我们认为传达这些问题的总结是一项重要的责任,以便所有相关机构可以更轻松地监控显着的新规带来的问题。

《支付和电子货币条例》的主要规定如下:

  • 工资、佣金、利息等各类与价格相关的量化数据被定义为竞争敏感数据,在监管范围内确定行业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参数;
  • 通过使电子通信运营商在其法定代表人的批准下向未成熟的预付费或后付费用户提供各种服务,使电子通信领域的运营商能够为更广泛的受众提供服务;
  • 通过引入向与其进行交易的其他商业客户、业务合作伙伴和其他支付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的义务,确保在该部门运营的企业能够在相同条件下建立必要的合同关系,以提供服务。支付服务提供商可以相互提供的支付账户和基础设施服务;
  • 通过对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的操作原则引入决定性规则,确定了通过这些机构进行的所有交易和活动的框架和安全原则;
  • 澄清了这些组织的被禁止活动,并防止使用基于口译的方法在该部门提供非授权服务;
  • 通过引入非土耳其居民实体或法人与这些机构之间建立合作的监管框架,该领域的金融服务也可以通过跨境合作开展;
  • 组织有机会就其海外活动建立代表关系;
  • 根据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类型不同,提高了最低股权义务;
  • 组织有机会从外部服务提供商那里外包其重要的运营活动。

信息系统公报 在项目范围内,组织有机会在信息系统中执行的交易中运行身份验证系统; 将用于支付服务的成本、佣金和费用总额提交给客户批准的机制已得到规范,并为消费者带来了透明度。

支付和电子货币监管 尽管自发布之日起已生效,但之前的 支付和电子货币监管对未列入的规定 支付和电子货币监管引入了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协调的义务。

业界期待已久 支付和电子货币监管 和信息系统公报被认为包含对现有支付机构和新市场进入者的重要规定。 我们认为,旨在避免提供支付账户和基础设施服务,尤其是支付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歧视性做法的监管将直接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条件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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