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zars Denge 为初创企业提供的重要转让定价建议

Mazars Denge 为初创企业提供的重要转让定价建议

Mazars Denge 为初创企业提供的重要转让定价建议

Hayret Oral,转让定价和税务特别调查高级经理 Mazars Denge 是一家税务、会计、审计和咨询公司,就转让定价提供建议,该公司通常成立是为了找到任何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在公司注册和具有快速增长潜力的初创公司的国际维度。他写道。

什么是转移定价?

转让定价是基于经合组织方法的税收立法,它以“公平交易原则”为基础,根据集团公司之间对集团的贡献进行交易定价。 税务机关对集团公司蓄意操纵跨国公司定价和侵蚀各国税基的敏感性与日俱增。

尽管创业公司是当今商业生活中的事实,但它们面临着资金、投资者和成本压力等问题。 另一方面,它可以通过收到的投资捕捉非常快速的增长趋势,并且可以在多个国家快速运营。据税务、会计、审计和咨询公司的转让定价和税务特别调查高级经理 Hayret Oral 说Mazars Denge,在DueDiligence 研究中,公司需要与经验丰富的顾问一起创建强大(稳健)的转让定价模型,以免遇到阻碍投资的税务风险或在未来经营所在国家/地区面临税务管理。

初创企业规避税收风险的 3 个重要问题

1. 种子投资阶段

在这一轮中,初创公司首次出现在机构投资者面前。 因此,它被认为是决定企业未来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如果企业和正确的投资者对公司进行投资,那么在接下来的时期成功创业的概率就会增加。 但是,初创公司必须满足许多条件才能获得机构或外国投资者的投资。 其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是公司成功通过了我们称为“尽职调查”的特殊考试。 为了成功退出财务和税务尽职调查流程,初创公司应在种子阶段之前和期间将税务风险降至最低。 在这种情况下,转让定价是最具技术性的税收问题之一。

初创企业应考虑以下问题,以便根据公司当前和潜在增长的业务模式创建转让定价模型并规避税收风险。

1.1. 价值链分析与价值创造理念

从基本意义上讲,“附加值”的概念可以定义为投入价值与产出价值之间的差额。 虽然这一概念在传统生产方式中看似简单易行,但很难确定价值链,尤其是在由高附加值组件组成的生产过程中。 今天的公司主要在世界不同国家开展业务,承担高风险,制定和实施战略目标,组建来自世界各地的高度专业化的团队,开发超越大多数人的市场和议价能力。 没有具体定义的价值创造过程,应用经合组织指令的转让定价分析可能会得出结论,大部分附加值是在研发和营销部门产生的,而几乎没有价值归因于公司职能。 为此,应考虑在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可以创建的转让定价机制中,哪家公司承担增值功能。 在履行上述职能的同时,承担风险并拥有大量有形和无形资产的集团公司有望获得比其他公司更高的回报。

企业家应该考虑的另一个问题是,“邮政信箱公司/空壳公司”现在已成为过去,这得益于经合组织和G20国家领导下实施的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行动计划。 在旧的做法中,公司能够在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国家建立标志公司,并分配与这些公司相关的交易。 然而,在后 BEPS 时代,这种人工结构已经开始淡出历史,其商业经济原因(物质)开始在已建立的公司及其交易方面受到质疑。 因此,初创企业在配置拟在国外设立的公司以及与这些公司进行的相关交易时,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1.2. 无形权利的创造和所有权

根据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指南),无形权利被定义为商业拥有和使用的资产,可以由独立人士转让并定价相似,尽管它们不是实物或金融资产。 根据《指引》,一项资产被视为无形权利,无需登记或纳入公司资产负债表。足以让他们获得相关无形权利的份额。 因此,关联方之间承担的职能、承担的风险和使用的资产对于确定关联方之间转让无形权利所采用的公平交易价值很重要。

初创公司的共同特点是,他们试图通过使用技术基础设施来为快速增长打上品牌。 由于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等无形权利在哪个国家开发和拥有很重要,因此应分析 DEMPE 的功能,并分析特许权使用费在哪个国家的所有权。 否则,应该记住,集团公司之间建立的有关使用特许权使用费的交易可能会带来税收风险。 在建立与无形权利相关的转让定价机制时,初创企业应采取行动,不要忽视所有交易在投资阶段都会受到质疑。

1.3. 重要人物功能

在从转让定价的角度分析集团公司之间的交易时,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文献中被称为“重要人员职能(SPF)”的重要高管在哪个集团公司工作。 这里所说的重要管理者,是指有能力直接影响公司销售的员工,比如创始人、CEO(通常创始人可以是CEO)、CTO、营销总监。

初创公司通常只有很少的有效人才,如创意和技术经理,员工人数与交易量成正比增加。 虽然员工人数随着公司的发展而增加,但重要管理人员的人数一般保持在一定数量。 因此,这些人参与的集团公司和服务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需要考虑的是,CEO或CTO等人所在国家/地区的变化会带来公司间转让定价结构的重大变化。 如果这些人服务于一个以上的集团公司,并提到一个综合的商业模式,可以根据与评分相关的交易结构采用利润分享的方式。

成为第一个发表评论的人

留下回应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将不会被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