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不被视为工作事故

冠状病毒不被视为工作事故
冠状病毒不被视为工作事故

埃斯基谢希尔工业商会法律部编写了一份关于冠状病毒爆发患者法律地位的评估报告。

在准备的报告中指出,关于在工作中或在工作场所外被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各种讨论,并共享了有关法律内容的信息,并指出应根据《社会保险和一般健康保险法》第5510号的范围评估该问题。

在提出了不同的法律意见之后,报告中还报道了社会保障机构(SGK)通过《关于冠状病毒的通函(Covid-2020)12/19号》澄清了这一问题。

在《社会保险机构通函》中,影响世界和我国的新型冠状病毒强调了以下内容:

“根据该通函,强调了Covit-19病毒是一种传染性疾病,暴露于该流行病并适用于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被保险人应从该疾病的范围内获得批准。 换句话说,Covid-19被认为是一种疾病,而不是工伤事故或职业病。 无论工作场所中或工作场所外是否有流行病,都无需向SSI报告Covid-19阳性病例为工作事故或职业病。”

规定要求

在这一点上,有必要指出,被称为“规定”概念的报告还包括对“规定”的解释。

在解释该规定时应理解为应理解的是,将在普通健康保险范围内从社会保障机构健康补助金中受益的人能够从SSI(医院,药房等)获得健康补助金,``激活(通过机构系统激活一个人以获取健康补助金)。 )称为配置。 当您在提供日期的地方选择今天的日期进行查询时,将向该人打开的页面将具有健康信息。 在结论部分,有必要写明“承包商可以获取准备金”。 在这种情况下,这意味着该人拥有健康保险,可以在需要时从中受益。” 信息已共享。

埃斯基谢希尔工商会法律部门编写的报告的信息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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