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协调委员会条例》已在官方公报上发布

《铁路协调委员会条例》在官方公报上发布: 《铁路协调委员会条例》在 2 年 2017 月 XNUMX 日的《官方公报》上发布。

为了确定铁路协调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责、工作程序和原则,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了《铁路协调委员会条例》。

木板;由负责铁路的相关副部长、铁路监管总经理、基础设施投资总经理、危险货物和联合运输总经理、TCDD 总经理和 TCDD Taşımacılık A.Ş 担任主席。它由总经理组成。

董事会成员不在职时,由其代表作为董事会成员出席会议。必要时,董事会可以邀请其他公共机构和组织的代表参加会议,但无表决权,并查阅其知识和经验。

董事会职责

  • 确保铁路基础设施运营商、铁路列车运营商和其他铁路运营商与铁路监管总局之间的和谐与合作,并为此目的做出必要的决定。
  • 制定铁路政策并将其提交给部长
  • 监督铁路部门并准备一份获得可持续结构的提案并将其提交给部长。
  • 开展铁路部门投资需求研究并向部长提交
  • 履行部长指定的类似职责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力

  • 代表董事会
  • 召集董事会召开会议并管理会议
  • 任命其中一名成员为董事会副主席

  • 将所做出的决定通知相关人员和公共行政部门

  • 代表董事会向公众通报

  • 代表委员会直接与公共行政部门联系

  •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此外,遇有重要情况,经董事长召集或至少两名委员书面请求,并按照规定议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以绝对多数票召开,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主持。决定由成员总数的绝对多数做出。不能投弃权票。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董事长的一票计为两票。

    会议议程、地点和时间由董事长决定。有关这些问题的变更以及有关要讨论的问题的文件将在会议前至少五天传达给成员。会议议程可以根据委员在会议期间的提议,由董事会决定变更。除理事会成员外,报告员以及理事会主席或秘书处指派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列席会议。

    查阅法规全文 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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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style =“ text-align:right;”>来源: www.kamupersonel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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